法律问题
强邦新材:发行人2020年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强邦实施同一控制下版材业务重组,并同步处理与上海强邦、香港强邦相关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规范问题。
深交所IPO · 主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4-03-2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业务合并前,上海强邦和强邦有限实际控制人均为郭良春家族,均从事印刷版材研发、生产和销售。2020年12月,强邦有限及上海甚龙与上海强邦签订《业务重组协议》,约定转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上海强邦版材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强邦有限和上海甚龙,并将版材业务相关人员转移至强邦有限及上海甚龙。上海强邦业务重组完成后不再从事印刷版材生产和销售,变更为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香港强邦2020年10月后不再从事胶印版材贸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