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赣州水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并建立防范制度。
深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3-2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资金拆借行为,主要因业务发展资金临时周转需要。赣州市水兴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向公司拆借资金300万元和1,000万元,市政公用于2021年向公司拆借资金4,000万元。截至2022年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已全部归还向公司拆借的资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