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邦能源: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经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担保、代缴社保公积金及较大金额关联方资金拆借;有限责任公司阶段未在相关关联交易发生前履行特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深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03-05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四川恒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邦能源
审核编号
100298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6至第1-1-322页;第3-3-1-17至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关联担保、关联方资产转让、收购关联方资产、代关联方缴纳社保公积金、关联方代公司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其他费用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方面,2019年度公司向天府置业拆出资金1,750.00万元并计提资金占用利息134.28万元,2020年3月已归还余额并支付利息;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向恒邦房开司合计拆出资金5,300.00万元并计提资金占用利息159.36万元,2020年4月已归还余额并支付利息;2019年度公司向恒邦双林拆出资金5,050.00万元并计提资金占用利息275.83万元,2020年4月已归还余额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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