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呈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报告期内曾为加盟酒店或其股东等主体提供借款、融资担保及大呈信息融资咨询服务,需关注是否构成体外支持业务、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及是否存在金融监管合规风险。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11-2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存在为加盟酒店及其股东、市场拓展代理公司、供应链平台客户以及发行人直营店供应商股东提供借款的情况,借款主要用于加盟酒店筹建或运营、加盟酒店股东个人资金周转、市场拓展代理公司物业租金等运营周转,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各期发生金额分别约为3亿元、0.8亿元和0.2亿元。2021年11月8日,实际控制人与广州华利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债权余额中的19,212.11万元作价9,000万元转让。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东呈投资、广西东呈投资还为发行人加盟酒店或其股东取得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大呈信息向该等加盟酒店或其股东提供贷款咨询服务并按贷款规模收取咨询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