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苏环院: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明。
深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9-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拥有房屋建筑物,主要办公场地均为租赁取得;部分租赁房屋存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形,序号1和序号9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明,其中序号1取得出租方购房协议,序号9由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房屋产权归属和使用权委托管理出具书面说明。发行人未收到出租方要求搬迁或因租赁上述房屋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报告期租赁房产不存在被强制搬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