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增鑫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存在使用个人银行卡代收销售款、个别客户现金货款由发行人员工代为存现的内控规范问题。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客户、供应商及业务真实性 · 2023-07-3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增鑫养殖负责人曾唆根存在使用个人银行卡及其妻子潘小菊银行卡代增鑫养殖收取生猪销售款后再回款至增鑫养殖公司账户的情形,各期回款金额分别为988.32万元、299.03万元、225.03万元和0元。报告期内,个别客户用现金支付零星货款,由公司出纳、员工前往银行柜台存现,显示付款人为公司员工,2019年和2020年此类金额分别为42.17万元、0.09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第三方收款均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相关销售收入真实,公司与客户未发生因第三方账户收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不存在利用上述情况虚增收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