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三威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因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COD实际检测浓度超过自动监控设施设置量程等环保违法行为受到三项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主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3-06-2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20年12月26日,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出具梧环罚字〔2020〕54号、55号、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梧环罚字〔2020〕54号针对三威有限2018年6月存在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梧环罚字〔2020〕55号针对三威有限2018年6月存在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梧环罚字〔2020〕56号针对三威有限2018年1月存在COD实际检测浓度超过自动监控设施设置的量程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