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江中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担保及关联往来,并需核查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深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6-2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新都能源采购蒸汽及蒸汽管道、向凯凯服饰、恒佳纺织、嘉润纺织销售纱线或提供染整加工服务等关联交易。报告期各期,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679.21万元、1,041.73万元、1,546.27万元和993.13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6.69万元、1.24万元、109.95万元和401.78万元。关联担保主要为控股股东中鼎集团为发行人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均为无偿担保。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