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青科技:发行人部分股东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投资协议中曾存在业绩承诺、业绩补偿、股份回购、优先认购、优先清算、反稀释等特殊权利条款,需关注该等条款的解除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4-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深创投、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东方富海、交银国际、常州国润、恒鑫汇诚、华纳永沣及志云杭州与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中存在特殊权利条款,上述条款均未执行。2021年8月至11月,协议各方签订补充合同,约定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上市承诺条款自发行人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自始无效且不再恢复;同时约定如发行人上市申请撤回、被驳回、不予核准等,则由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回购。发行人已于2021年12月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对赌条款已全部终止、自始无效,其中附条件生效的股份回购条款仅在未能成功上市时条件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