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青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及资金占用情形,需关注资金占用清理、定价公允性及公司治理整改。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4-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曾与部分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拆借。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包括长青投资、周银妹、薛斌峰、亿昌投资、吴云芬、HSIYU FC International、丁静、长青艺卢等;其中长青投资报告期初对发行人资金拆借余额6,717.08万元,2020年因支付交通银行担保买断款向发行人短期拆借3,000万元。周银妹报告期内拆借发行人208万元用于偿还亲友借款;薛斌峰报告期内拆借发行人资金用于偿还亲友借款及个人房屋装潢修缮。发行人亦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用于经营周转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