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三联锻造: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鑫联精工存在一起建设工程款重大未决诉讼。
深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3-04-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鑫联精工因新厂区建设,将相关工程发包给黄山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于2018年签署《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总价款18,708,000元。城泰公司以内部承包形式将工程转包给张海雷。工程于2019年7月3日完成竣工验收。张海雷就实际施工中变更和增加的工程量存在争议,于2020年9月25日向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城泰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11,401,189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同时请求判令鑫联精工作为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并请求对相关工程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22年12月29日,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判决城泰公司支付张海雷工程款2,466,495.28元及利息,鑫联精工在欠付城泰公司工程款2,442,101元范围内对张海雷承担清偿责任,并驳回张海雷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1月,张海雷、城泰公司、鑫联精工上诉至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