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莞证券: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并披露同业竞争、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控制安排,需关注关联交易公允性、决策程序、同业竞争及股东占用资金风险。

深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3-02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东莞证券
审核编号
100301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24页至第1-1-436页;第1-1-437页至第1-1-575页;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东莞市国资委通过东莞控股、金控集团、金控资本合计控制东莞证券55.40%股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包括锦龙股份、东莞控股、金控集团、金控资本、新世纪科教,并披露多项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经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收入包括证券经纪服务收入、期货经纪服务收入等,关联交易成本包括对关联方利息支出、接受劳务等。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金额占当期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交易价格公允;相关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预计或确认,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发行人同时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实际控制人、国资股东及杨志茂、朱凤廉等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股东出具规范关联交易及不违法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承诺。

相关链接